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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5-09-11     点击:次     编辑: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现将学校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及调整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中秋节:9月27日放假。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10月7日(星期三)的课调至10月10日(星期六)。

二、作息时间调整

自10月1日起,全校实行如下作息时间,请各单位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安排好教学及相关工作。

(一)党政管理部门(含学院、直属单位等实行坐班制的岗位)办公时间

上午 8∶00-12∶00 下午 14∶00-17∶00

(二)学生作息时间

起 床 6∶25

早 操 6∶40-6∶55

早 餐 7∶00-7∶30

早 自 习 7∶35-7∶50

预 备 铃 7∶50

第一、二节课 8∶00-8∶45 8∶50-9∶35

课 间 操 9∶35-10∶05

第三、四节课 10∶05-10∶50 10∶55-11∶40

午 餐 11∶40-12∶40

午 休 12∶40-13∶45

预 备 铃 13∶45

第五、六节课 14∶00-14∶45 14∶50-15∶35

第七、八节课 16∶00-16∶45 16∶50-17∶35

晚 餐 17∶35-18∶30

第九、十节课 19∶00-19∶45 19∶50-20∶35

晚 自 习 19∶00-22∶30

熄 灯 23∶00

(三)班车时间

早 班 车 6∶10

午 班 车 12:00

晚 班 车 16∶45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全校师生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,保证教学、管理、保障服务等工作按新的作息时间正常运行,各单位加强日常管理。

2.节假日期间,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,如确需离开,须向所在学院学工组提出书面申请,并注明外出去向、联系方式等,经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。

3.任何学生社团、班级未经所在学院批准,不得组织集体出游。学生在校举行超过50人的聚会,必须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举行。在校学生应注重预防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学生宿舍楼必须有人负责安全值班。

4.节假日期间,学校总值班室、学工处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后勤保障处和保卫处需24小时值班。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水、电及防火、防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,并妥善安排好值班等工作。

5.学校各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等活动。

6.节假日期间,教职工和学生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。各单位、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、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,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
特此通知

学校办公室

2015年9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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